第(2/3)页 沈墨宸给出的理由是,坐飞机两个小时就能到,何必费劲坐七八个小时的车? 那不得坐死过去?沈墨宸才不会傻傻地开车到安城,他钱多的是,如果真要开车,大不了到安城买一辆好了。 沈萱原本是在A市呆的好好的,奈何亲哥哥非要抓她,跟他一块去安城。 “哥,我们去安城干嘛?A市不好吗?” 一大早被弄醒的沈萱是满脸幽怨,飞机刚起飞不久,她就坐不住了,问出了自己的疑惑。 “去拜访一下你的老师,你们也五年没见了不是吗?”沈墨宸勾着唇,淡笑地看着沈萱说着。 老师? 沈萱一时想不到,她哪里来老师。 见沈萱摸不着头脑,沈墨宸终于替她解惑,开始给沈萱回忆起从前的事。 “五年前我们一起在A市读书,父亲给你找了一个美术老师,叫做格里斯先生,你忘记了?” 经过沈墨宸这么一提醒,沈萱脑海里终于出现了一个温文尔雅的身影,明明是个混血儿,但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像。 她当时脾气不好,动不动就会砸东西,好在格里斯非常有耐心,不厌其烦地教着自己。 后来格里斯家里出事,两个人只做了短短两年师生就断了联系了。 但现在过去那么久了,谁还会记得啊! “哥,我都差不多忘了,你现在带我过去是要干嘛啊?”沈萱觉得很尴尬,并不想去见格里斯。 “谈生意。” 沈墨宸也没藏着掖着,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,他看着平板上面的资料,节骨分明的指尖划过屏幕放大。 格里斯·雷欧, 五年前父母突发车祸双亡,迫不得已回去继承遗产,奈何对家族企业一窍不通,三年经营不善破产。 为了父母的遗言,精通画画的他只好从头学习如何管理公司,以及对游戏方面的知识,终于在一年后。 公司重新上市,目前虽大不如前,但也不容小觑。 如果没记错的话,记得当年格里斯那小子还喜欢过他妹妹,沈墨宸视线落在旁边闷闷不乐的沈萱,挑眉轻扬。 第(2/3)页